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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批次饰面人造板产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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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5/14
来源:网络 |
2025年第5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生产环节饰面人造板产品25批次。本次抽查依据GB/T 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472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GB/T 3472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和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标准的要求,对浸渍胶膜饰面人造板产品的含水率、胶合强度、浸渍剥离、静曲强度、弹性模量、24h吸水厚度膨胀率、2h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胶合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耐磨、表面耐香烟灼烧、表面耐龟裂、表面耐干热、表面耐冷热循环、耐光色牢度和甲醛释放限量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临沂汇永木业有限公司1家生产者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2h吸水厚度膨胀率。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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