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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介 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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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浩川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简介 黑龙江省浩川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维康集团下属的独立法人分公司,公司是响应国家号召,专门从事医药产品研制、生产、批发、销售,林业科研与开发、木材深加工及利用林间地开发山特产品、畜牧养殖、药材种植于一体的大型股份制企业。公司本着合作造林、托管营林、诚信服务、协手发展、客户与企业双赢、共创辉煌的经营理念,以“合作托管”的方式与您合作,也就是在您投入资金购买我公司的林地并委托公司为您管理的前提下,让您在无土地、无技术、无经验、不用自己亲自管理的前提下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林地并赚取丰厚的利润,公司与您签订由公证机关公证的流转合同,并为您办理由林业局颁发的“林权证”。 二、 利润分析 投入:合作方购买落叶松林每亩投入3580元(其中有公司为你代管林地的管护费1080元,林地成本及公司利润2500元)。合同到期采伐时每棵树的平均材积如下:按主杆材12米计算,采伐后,分段定尺。以检尺长4米,可分3段,胸径22厘米,按原木材积表计算: 12m 检尺径cm 检尺长m 材 积(m3) 第一段 18 4 0.132 第二段 14 4 0.083 第三段 10 4 0.045 一棵树约出材积(0.132+0.083+0.045=0.26 m3); 一亩地可出材积150棵×0.26m3=39 m3 合同到期采伐时公司按合同保你每亩产成材15m3 效益: 每亩最低可收入15m3×800元/m3=12000元。 每亩最低利润:12000元-投入3580元=8420元。 综上所述投资林地会有以下五大增值: 1、政策增值:国家对林业税费大幅度减负,减免税费就意味着赚钱! 2、土地增值:土地资源有限,不可再生,可用土地越来越少,并且价格年年上涨,这就意味着您先期投入的价位低就赚钱! 3、自然增值:小树变大树,日日夜夜增长,不知不觉,腰包鼓鼓就赚钱! 4、市场增值:木材市场紧缺,价格逐年递增,市场需求空间大,利润高,赚钱! 5、 机会增值:林业体制私有化改革百年不遇,机会难得,商机有限,早了解、早知情、早投入、早获利、早赚钱! 三、多重保障 1. 国家政策扶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2003年6月25日)9号文件提出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或出资条件。 2.《林权证》 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唯一法律凭证,也是林地合理流转、明晰产权关系的唯一法律依据。森林林木和使用的林地已登记受法律保障。 3、统一销售 为免除您投资的后顾之忧,可按协议规定统一出售或自行销售。 4、保 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提供林木保险,确保合作造林的客户在受到意外损失时得到合法赔偿,使合作风险大大降低。 5、公 证 公司与您签定的合同由司法公证机关进行司法公证,从法律上保证您的合法权益。 6、 银行监管保障 公司将林地流转资金全部存入银行,银行对客户的管护费用进行全程监管,专款专用,安全保护客户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7、 公司预支利润保障 从签定合同之日起,五年内公司每年预支给投资客户总投资额的10%,保障客户的投资利润。 可见投资林业具有安全、稳定、投资小、无风险、回报高的特点,因而被誉为“绿色银行、超值储蓄”,是我们保值、增值的首选渠道之一。 浩川人将以诚挚的事业心态,勤勉的工作作风,走科技兴林、高效管理的发展道路。打造中国森林工业第一品牌,实现以林业产业报国的赤诚愿望,相信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与支持下一定能实现我们共同的远大目标。同时希望您能够抓住这百年不遇林业体制改革的大好机会,共谋发展、共创辉煌、创造美好的未来。最后愿您“早知情、早了解、早投入、早收益、早赚钱!”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 联系电话:0451-87020311 联系人:于经理 政策保障:(附中央关于林业的文件摘要) 中共中央文件 中发 [2003] 9号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2003年6月25日) 13.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这是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积极性,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 14.加快推进森林、树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树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对尚未确定经营者或其经营者一时无力造林的国家有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给附近的部队,生产建设兵团或其他单位进行植树造林,所造林木归造林者所有。森林、树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促进林木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促进林木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 15.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 20.减轻林业税费负担。继续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优惠政策,并予以规范。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取消原木、原竹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各种不不合理收费。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解决。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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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浩川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更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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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谷 |
成立时间: |
2005年 |
| 注册资金: |
157万人民币 |
经营模式: |
生产/贸易型 |
| 年营业额: |
人民币1000-5000万元 |
员工人数: |
101 - 500 人 |
| 注册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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