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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业企业如何应对俄罗斯禁止原木出口政策之六-优势互补放心双赢--俄木材业务代理姬长海

发布日期:2007-4-9 来源:优势互补放心双赢--俄木材业务代理姬长海

    赴俄投资、在俄建立木材加工企业的途径大致有三种:
  一是与俄罗斯现有的木材加工企业合资(现在这种招商招标随处可见),利用其原有的资源,迅速形成加工能力。这样做得好处是投资相对省一些,前期准备工作少一些,见效可能快一些。但弊病是俄罗斯市场经济不健全,企业信誉程度较低,合资经营在责权利方面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和透明。如果中方管理企业,由于语言、国家、民族习惯不同以及管理人才缺乏等不利因素,难度很大;如若俄方管理企业,则俄罗斯企业管理的教条、机械,办事效率低下,员工的懒惰等问题无法克服,企业生产效率难以提高。故中俄合资办企业成功率较低,持久性很差,投资风险极大。
  二是采取温州18家木业企业“扎堆” 入驻东宁县在俄乌苏里斯克辟建的中俄跨国连锁木材加工园区方式。这一项目签约额达到8亿元人民币,是到目前为止中国企业在俄境内建设的首个大型木材加工项目。
  这种方式由于投资额度大,工程规模大,俄地方政府会重视,会给遇适当优惠政策。如果顺利建成,应当形成可观的规模效应,与俄罗斯以及俄境内其它外国企业相比有相当的竞争力,其大部分产品还是面向中国市场,少量可以销往日本、韩国乃至欧洲,价格和利润要高。 
  这部分企业不但可以赶上进口原木向进口锯材的历史性转变,而且有可能会在个转型过程中占有先机,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
  但是这种企业和企业集群也有其不利之处:1、企业多,规模大,对原材料的需求量也大,从而加快周边林区的开采速度,加大原木的运输距离,提高产品的运输成本;2、如果没有统一规划,没有良好的协调和补充,容易造成重复建设与雷同经营,形成同行之间的“无序”以致“残酷”竞争。
  与此相类似的还有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25亿美元,在俄罗斯萨哈林州投资建设木材加工项目。
  三是由国内木业企业或者木材商家单独投资,投资额在数百万到数千万元之间的中小型木材加工企业,他们有的已经在俄建厂几年,甚至十多年,他们中有的是根据国际、国内木材市场的变化趋势和本企业的发展规划作出的超前决策;有的是近年来为打开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而做出的果断探索;有的则是为了应对俄罗斯限制原木出口政策采取的紧急措施。
  这些中小型投资一般都是选在俄罗斯木材进出口集散地购买现成的俄罗斯货场或者现成的木材加工厂,这种货场和加工厂具备如下经营和改造条件:1、地处木材集散地,周边有林区环绕,货源充足;2、当地有健全的海关商检铁路等配套的进出口条件;3、所购买的货场或加工厂属于再用的设施,铁路专用线、装卸用的塔吊、龙门吊状态良好,有一些可用的加工设施;4、有可供发展改造的必要场地和空间。
  这种场地一般都是兼顾贸易和生产两种功能:一边收购、贮存、发运原木,一边生产加工板材;其设备大多是从国内进口的,质量好,价格便宜,还享受俄罗斯鼓励在俄办企业的关税等优惠政策;其员工一般都是从国内招聘一部分技术骨干,在俄招聘普通工人;其生产任务多是根据国内企业和市场要求加工的锯材,目的性极强,效益十分可观。所以短短几年,不少这样的加工企业已经迅速发展,由当初的一家拓展到现在的几家,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
  当然这些企业所以成功也绝不是一帆风顺的,最初,他们的创建者若没有对国际国内木材市场的发展变化规律的极高洞察力,没有对自己企业和事业的极高自信力,没有落实决策克服困难的卓越能力和超凡耐力,就不会有如今的超前状态和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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