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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业企业如何应对俄罗斯禁止原木出口政策(四)-优势互补放心双赢--俄木材业务代理姬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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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3-19
来源:优势互补放心双赢--俄木材业务代理姬长海 |
木业企业如何应对俄罗斯禁止原木出口政策(四) 近年来,俄罗斯为了吸收国外资金在国内建立木材加工厂,已经着手制定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降低外国资本兴办企业,进口设备等门槛。目前已经有一些国内企业在俄罗斯建厂,动手早的已经开始生产,并已经取得可观的效果。还有相当一批企业正在做投资准备。 现在就着手赴俄投资办厂,将握有如下先机: 第一、俄罗斯的各个木材集散地的可用货场、木材加工企业的可用厂房及设备由于买主少而价格比较便宜,政府控制也不严格,这些硬件设施未来具有较大的增值空间。如果三年之后,外国企业大批涌入,争相购买,不但价格会涨,政府控制也会趋紧; 第二、现在投资办厂,俄政府采取鼓励政策,手续和条件会相应的便利,难度会小,周期会短; 第三、现在投资办厂,及早投产,会争取到较充分的市场空间,可以从容应对过渡时期发生的各种意想不到的特殊情况,有足够的时间做好从原木向锯材进口的历史转变。 在俄罗斯投资建厂,首要的是资金,然后是决策,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在俄运作的条件和优势。中俄经贸20多年的所有经验和教训反复证明:很多企业和个人赴俄经商办厂,不是没有资金,也不是没有决心和毅力,之所以失败,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缺少一支既精通俄语,又精通经贸业务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是缺少一套既适应中俄市场需求,又符合跨国经贸实际的合理机制; 三是缺少切实有力的信誉和法律保证。 从现在到2010年,总共还有不到三年的时间,对于赴俄投资建厂,时间相当紧迫,任务极其繁重,条件更是不容忽视。在这样短的时间里除了极少数已经具有长期中俄经贸实践,具备在俄运作优势的企业以外,绝大多数企业还不具有,也无法靠企业自身来培养和积累这种条件和优势。如果单凭着资金和冲动,盲目投资,那是极其危险和不负责任的,完全有可能重蹈历史覆辙,结果不堪设想。 有条件、有需求但不具备在俄运作优势的木业企业要在不到三年时间里完成赴俄投资建厂任务,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进口原材料的稳定供应问题。途经只有一个,那就是寻找真正具备在俄运作优势的业务代理并与之合作,充分利用其良好的专业素质、科学的合作机制和完善的法律保证,形成优势互补、放心双赢的新型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全方位启动,密切协作,才有可能顺利完成这一繁重而又紧迫的艰巨任务。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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