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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业企业如何应对俄罗斯禁止原木出口政策(三)-优势互补放心双赢--俄木材业务代理姬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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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3-19
来源:优势互补放心双赢--俄木材业务代理姬长海 |
木业企业如何应对俄罗斯禁止原木出口政策(三) 截至2006年底,中国从俄罗斯进口木材占全部木材总量的64%,俄罗斯政府制定的限制禁止原木出口政策,是为了招商引资、扩大就业和增加税收。这一政策开始并已经对其他原木出口国家产生影响,预计到2015年左右,中国的原木进口量将缩减到全部木材进口量的20%以下。那就是说,从2010年到2015年,以进口原木为生产原料的纯粹木材加工企业将有90%以上因为无米下锅而先后停业或者转产;以进口原木或者以原木进口后加工材为生产原料的木业企业将全部转变为直接进口来自国外的锯材。 原木加工企业,尤其是以俄罗斯进口原木为原料的企业,应当从现在起就明确本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三年后是停产、转产还是继续生产。决定停产和转产的企业应当从现在起停止或控制对原有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在维持现有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渐控制生产规模,分期分批的处理固定资产和设备,。停要停得有序、有利,尽量做到软着陆、损失最小。转要转得有条有理、衔接得当,努力做到平稳顺畅,效益最大。 一切有条件并愿意继续从事原木加工的企业决策者,必须下决心,抓住时机,向国外发展,投资俄罗斯,在俄建厂。 到2010年,国内木业企业的原料来源将全部转变为直接进口锯材。这些锯材分别是:1、俄罗斯或者其他出口国木材加工厂生产的,这种木材价格高出国内加工材许多,一直很难为企业接受;2、我国或者其他国家企业在木材出口国建立的木材加工厂生产的,价格可能低于上述木材,但其中已经包含加工生产和国内市场销售两道利润,仍然难以消化,而且受两国木材市场诸多因素的影响,很难保证企业的稳定需求;3、本企业投资在国外建厂加工的,这种木材既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又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少,并且可以与企业发展需求同步。 一切有实力、有前景的木业企业为了长远发展,应该而且必须下力气打造自己的生命供应线。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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