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业局局长蔡中平:优化旋切单板税收机制
|
发布日期:2024/3/11
来源:网络 |
木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及东北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国内木材供给的重任落在了南方集体林区。广西拥有成熟的旋切单板生产技术和产业体系,已成为全国最 大的木材生产基地。
“据统计,广西年木材产量超4900万立方米,约占全国的40%,连续20多年居全国首 位。旋切单板经营个体达1.54万家,每年总生产能力达8800万立方米,是全国最 大的旋切单板生产基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局长蔡中平委员说。
蔡中平介绍,旋切工艺相对简单,机械设备价格不高,多数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每台每年生产3000—6000立方米旋切单板,每年利润约6万—10万元,是林区群众增产增收的重要途径。但旋切单板作为木制品并按照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进行征收,既不符合单板生产经营实际,也难以在税收征缴中执行落实,加重税负负担,增加了税务风险,影响了木材供给。
蔡中平认为,一是对旋切单板的税收分类定性不准。农产品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旋切单板的制作是对树木进行简单去皮、分切和干燥的过程,应归属于初加工农产品。
二是对旋切单板的税收政策难以执行。单板生产多为家庭作坊或微小企业,从业人员多为当地农民,难以代开9%的增值税发票,也难以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由胶合板企业自行开具原木收购发票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方式,操作起来十分困难。
三是对旋切单板的税收政策不够公平。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可免征所得税并享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优惠政策,但将原木经过初级旋切加工而成的单板未能列入,不能享受有关税收政策。
蔡中平建议,将旋切单板调整列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出台支持旋切单板生产政策措施,加大对南方集体林区木材生产加工的中央财政投入力度,扩大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实施范围,提高全国木材主产区造林、抚育补助标准,并参照山东、浙江等省份对旋切单板生产进行补贴的做法,建立中央财政支持旋切单板发展补助机制。加强对旋切单板行业的监督管理,研究建立旋切单板生产行业管理办法,林业、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鼓励和引导旋切单板经营主体进行工商登记、合规经营、依法纳税,协同推动旋切单板行业高质量发展。
|
|
|
|
木业信息网声明:
1.凡是本网原创的新闻报道,均会注明来源“中国木业信息网”,欢迎各媒体网站转载,请尊重知识产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木业信息网。
2.凡是我方网站转载的新闻,均会注明新闻来源,旨在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发邮件到woodinfo@163.com,我方1个工作日会做删除处理。
|
|
|
|
|
|